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隆鑫通用隆鑫通用(SH:603766)2025-10-28 16:03

董事行为规范 - 避免自身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2] - 不得有侵占公司财产等10类行为,违规收入归公司,损失需赔偿[4] - 审议事项应考虑合法合规性等,有疑问应调查或要求提供更多资料[8] - 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董事,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12个月内未出席超半数需书面说明并披露[9] - 审议授权事项应判断范围等并监督执行情况[10] - 审议定期报告应关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等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0] - 执行决议遇重大变化等情况应向董事会报告[11] - 辞任需提交报告,特定情形下原董事继续履职[11] 董事长职责 - 推动公司制度制订完善,督促董事出席会议并落实决策[14] 独立董事职责 - 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等职责[17]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 履职资料及工作记录应至少保存十年[23] - 公司股东或董事冲突影响经营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22] - 出现特定情形,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2]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24] - 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法执行等情况应及时报告[25] 财务负责人职责 - 对财务相关事项负直接责任,监控资金等情况并保证财务独立[25] 董事会秘书职责 - 履行职责,督促公司建立信息披露等制度[26] 其他规定 - 其他核心人员行为规范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执行[26] - 本规范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8] - 除董事、高管外其他核心人员范围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28] - 本规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本规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行,修改亦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