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众股份(603037) -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人员变动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离职手续 - 离职董事、高管应于正式离职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7] 义务与限制 - 董事、高管忠实义务至少在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内有效[9] - 离职董事、高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11]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异议处理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