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200512) - 内部稽核作业规范(2025年修订)
闽灿坤闽灿坤(SZ:200512)2025-10-28 16:25

制度修订 - 内部稽核作业规范于2025年修订,10月28日经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1][2] 稽核工作 - 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依计划执行,不定期由最高主管或授权人指示办理[5] - 范围包含公司各单位、分支机构及子公司[5] 计划拟定 - 每年十二月底前拟定次一年度内部稽核计划,需经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通过[6] 资料保管 - 工作底稿和稽核报告应装订成册,至少保存五年[6] 报告提交 - 年度查核计划等情况需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7] - 每年报董事会内部稽核人员等资料[7] - 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7]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9] 制定依据 - 依2006.09.28相关通知条文规定制定[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