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达(60317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职责、义务或者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 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子 公司的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 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三)违反《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福斯达深冷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控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 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1 (四)未按照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