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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品宅配(300616)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尚品宅配尚品宅配(SZ:300616)2025-10-28 16:27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广州尚品宅配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 名)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表决权集中选举一人, 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 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但不包括 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