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 宝 宝(00204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决策原则 - 对外投资决策遵循合法性、有效性等原则[5] 投资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六种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六种情况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投资审批权限 - 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批准事项外的其他对外投资由董事长或授权管理层审批[7] 投资监控与汇报 - 投资项目确立后由投资单位或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控[9] - 项目出现新情况投资单位或部门应及时向董事长汇报[10] 委托投资要求 - 以委托投资方式对外投资要调查受托企业资信和履约能力并签订合同[12] 投资管理措施 - 指定部门或人员对投资项目跟踪管理[12] - 加强对投资收益控制并按制度核算[12] - 被投资公司股权结构变化要办理产权变更手续[12]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5种情况收回对外投资[16] - 公司可在4种情况转让对外投资[16] 投资处置流程 - 投资的收回、转让与核销应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并履行手续[16] - 审核投资处置相关资料并及时进行会计处理[17] 投资后续管理 - 建立投资项目后续跟踪评价管理机制[17] 审计与追责 - 审计部门查明对外投资未达预期原因并纠正[20] - 对造成资产损失的主体和个人进行处理[20] - 派出人员失职造成投资损失将被追究责任[20] 制度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等执行[22] - 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