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明股份(603006) - 筹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办法 第三条 筹资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统一筹措分级使用的原则、 合理权衡降低成本的原则、适度负债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 与银行借款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与发行公 司股票、债券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由公司证券部和财务部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 内办理。 第五条 筹资业务的授权人和执行人、会计记录人之间应相互分离。 第六条 证券部和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与筹资活动有关的文件、合同、 协议、契约等相关资料。 第二章 发行股票筹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筹资 业务的内部控制,防范筹资风险,降低筹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 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筹资,是指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通过银行 借款或者发行股票、债券等形式筹集资金的活动。 第七条 公司发行股票(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由证券部起草方案, 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后,证券部负责开展 筹资活动。 第八条 证券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