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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明股份(60300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联明股份联明股份(SH:603006)2025-10-28 16:27

第一章 总则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联明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