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明股份(6030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联明股份联明股份(SH:603006)2025-10-28 16:27

股份转让规则 - 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成均需二日内公告[4][5] - 多种情形下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如上市交易一年内[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10] 信息申报与披露 - 多种情形发生后两个交易日内董事和高管委托公司申报个人身份信息[5]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6] 交易限制与监管 - 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 违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0][12] 其他规定 - 《公司章程》可对董高人员股份转让设更严条件[13] - 董高人员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造成重大影响可要求赔偿[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