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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明股份(60300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联明股份联明股份(SH:603006)2025-10-28 16: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由董事长提名,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