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6031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人员变动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提交后公司两个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生效[5] 离职交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1]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4]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6] - 制度制定时间为2025年10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