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5]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董事会会议 - 每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于选举或改选后三日内召开[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情形,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5]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6]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时可随时电话通知[16]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9]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9]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批,超50%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等多项指标占比及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分别由董事会审批或提交股东会审议[10][11]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关联法人、自然人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属关联交易,部分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为关联方担保需特殊流程[12][13] 其他规定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22] - 董事会决议需载明相关信息,董事应签字并承担责任[23] - 若董事会决议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者可免责[23] - 需建立健全董事会规章制度,制定文件管理有关制度并归档保存文件和议案[25]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27]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田中精机(30046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