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30046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田中精机田中精机(SZ:300461)2025-10-28 16:46

投资者关系管理安排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相关事务[5] 业绩说明会规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0] - 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发布通知,会议时长不少于二小时[11] 沟通与信息披露 - 工作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财务等动态信息[8]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公司网站、股东会等多种形式[8]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确定可回答范围,涉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拒绝回答[9]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网上直播,结束后及时披露主要内容[9] 特定对象参观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合理安排,派两人以上陪同并专人答疑[10] 与中小股东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11] 互动平台交流 - 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指定人员处理相关信息[11] - 在互动平台答复已披露信息提问,不回复涉未公开重大信息问题[12] 信息记录与存档 - 与特定对象交流做好记录并存档,安排参观避免其获取未公开信息[12] 信息关注与披露义务 - 关注互动平台及媒体报道,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12] 活动资料与记录 - 可将投资者关系活动相关资料在互动平台刊载[13]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平台刊载,两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送[13] 调研与采访限制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13] 致歉会规定 - 受处罚或谴责五个交易日内召开公开致歉会并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1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相关法律等规定[1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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