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300461) - 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 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投资决策是指公司对具体项目是否进行资本投资做出的抉择, 是从项目筛选、立项、可行性研究到投资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决策。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推选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任命, 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