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2]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股东会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5][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作出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通知[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9]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9] 股权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与结束时间有规定[13]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 股东超比例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有相关限制[18]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 公司回购普通股等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2] - 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特定股东会决议[22] 会议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 股东出席会议表决权规定,类别股股东除外[14] - 发言人发言时间和次数限制[16] -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9] 违规处理 - 上市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交易所可停牌并要求解释公告[25]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合要求,证监会责令改正,交易所可采取措施[25] - 董事或董秘履职违规,证监会责令改正,严重者可实施市场禁入[25]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27] - 规则未规定适用相关法律和章程,冲突时以其规定为准[27] - 议事规则根据需要由股东会及时修改完善[27] - 规则部分表述含或不含本数的说明[28]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田中精机(3004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