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300461)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投资分类与原则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2] - 投资管理遵循符合法规、战略等六项原则[3] 决策机构与流程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8] - 短期投资计划由总经理指定负责人编制,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11] - 涉及证券投资需至少两人共同操作,人员分离相互制约[11] - 长期投资项目初审通过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按权限报批[13] - 长期投资项目签订合同或协议,经证券部审核和决策机构批准[12][13] 监督与管理 - 内审部对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投资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15] - 如投资出现问题,公司组成专项调查小组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20] - 证券部督促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交工作周报等并协助规范“三会”运作[21] 投资转让与运营 - 公司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破产、不可抗力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23][26] - 投资转让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处置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规定[23]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控股子公司派出相应人员参与运营决策[25] - 派出人员任职资格等依据总经理工作细则执行,维护公司利益并汇报投资情况[25] - 全资、控股子公司派出人员每年签责任书、提交述职报告并接受考核[27] 财务与审计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取得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29]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9] - 全资、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遵循公司会计管理制度[29]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资产部报送财务报表,公司可委派财务负责人[29] - 全资、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财务部和董事会秘书[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