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30046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 (一)及时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 简称"《创业板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发生对公司 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的信息披露、保密,适用本制度。 (三)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