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30046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田中精机田中精机(SZ:300461)2025-10-28 16:4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3] 委员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推选产生[3] 考核时间 - 考核与评价工作一般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7] 会议召开 - 会议经两名或两名以上委员或召集人提议可召开[9] - 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或电话通知[9][10]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表决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可书面议案表决,签字同意委员符合规定人数,议案即有效[11] 回避规定 - 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11] - 委员及近亲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性质与程度[14]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14] 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初稿供委员审阅,定稿会后合理时间内完成[11][12] 董事会职责 - 年末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进行评估[16][17] - 可撤销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并要求重新表决[14] 细则相关 - 评估内容包括细则合规性、委员独立性等[17] - 董事会年度报告应披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内容[17] - 本细则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生效[19]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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