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30046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子公司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及子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 进行报告的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 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 程序并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