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科技(600794) -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投资分类 - 投资分为对外和对内投资,对外含建设项目投资等,对内含重大技改项目等[2] - 短期投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不超一年,长期投资一年内不能或不准备随时变现[5] 投资决策与实施 - 年初董事会可在权限内对总经理授权,额度不同审批流程不同[6] - 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建议,总经理负责实施和汇报[8][9] - 投资项目经投资管理部评估、初审、评审,再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1] - 已批准项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投资合同需法律顾问审核和决策机构批准[20][12] 投资监督与处置 - 投资管理部对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评价,每季度汇报[25]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5] - 投资项目悖于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5] - 处置对外投资按规定办理,财务部做好资产评估[16] 对外投资公司管理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运营决策[18] - 派出人员需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等多项条件[18] - 派出董事以公司价值最大化为准则,维护公司合法权益[18] - 派出高级管理人员应维护公司利益,实现投资保值增值[19] - 对外投资组建控股公司原则上应派出董事长及相应高级管理人员[19] - 派出人员每年签订资产经营责任书,次年三月底前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9]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21] - 新建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1] - 子公司重大信息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如收购、诉讼等事项[23] - 子公司应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并备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