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3009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