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