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龙股份(603969)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 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