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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30095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嘉亨家化嘉亨家化(SZ:300955)2025-10-28 17:03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可 以连选连任。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的 情形,董事会不得被无故解除委员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按规定补 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人数。 第六条 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数低于 规定人数的 2/3 或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时,公司董事会应自前述事 实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补足委员人数,拟辞职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当继续 履行职责至新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就任之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人数在达到规定人数的 2/3 以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