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3009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当董事会秘书 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此项职责,公司证券事务部 作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的日常办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