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报告 - 报告义务人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证券事务部报告重大信息[8] - 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必要时2个工作日内提交进一步文件[20] 重大交易披露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1]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程序并披露[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程序并披露[13]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3]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披露[13] 股东情况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16] - 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出售或转让股份应向证券事务部报告[17] - 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应报告[18] 股票交易通知 - 董事等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8] 证券事务部职责 - 收到报告后分析判断并向董事会报告[20] - 负责回答咨询、收集整理信息等工作[22] 信息披露规定 - 未经授权公司各部门等不得对外信息披露[22] - 未及时上报内部重大信息将追究责任[22]
嘉亨家化(30095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