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 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上市规则》所认定的关联方。公司及纳 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关联方垫付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