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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东宏股份东宏股份(SH:603856)2025-10-28 17:03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裁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不 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 总裁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 总裁。 第五条 总裁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在任职期内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的,董事会将解除其职务,并立即聘 任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总裁。 第六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