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药业(600488) -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0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 时,按照本制度规定,报告义务人应当将相关信息向公司主 管领导、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便于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 传递、归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中心,及其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本制度约定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