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微科技(688690)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披露[12] - 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12] - 自筹预投可在6个月内置换募集资金[13] 资金使用规定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4] - 单次临时补流不超12个月[18] - 节余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17] 项目变更与核查 - 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日公告[21]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并披露报告[24] - 保荐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核查资金情况[24] - 年度结束后出具资金专项核查报告[25] - 年度审计出具资金鉴证报告[25]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1] - 制度解释由董事会负责[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