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按规定召开临时股东会[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8] 股权登记与会议 - 股东会通知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不得变更[21] 延期、取消与地点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 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出席资格与证明 - 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中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25] -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需出示相关材料[27] -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出示相应持股证明[27] 股东委托 - 股东委托代理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多项内容[28] 资格验证与主持 - 召集人和律师共同验证股东资格合法性,登记股东姓名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数[30]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34] 报告与述职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35] 发言规定 -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需遵守多项规定[35]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0]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49] 委托请求与表决权限制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请求委托代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相关股东权利[3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9]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3]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4] 信息公布 - 公告等信息应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51] 规则生效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52]
纳微科技(688690)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