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股东会审议交易事项时,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以高者为准,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6] - 公司分期实施交易以交易总额适用规则,同一类别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2]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等七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部分担保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2] 财务资助审议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等四种财务资助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一定比例需关注[13] - 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且超 3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股东会召开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 10 日内反馈,同意则 5 日内发通知[1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 10 日内反馈,同意 5 日内发通知,变更需征得其同意[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 10 日内反馈,同意 5 日内发通知,变更需征得股东同意[1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 20 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 15 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 7 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33]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 2 日内发补充通知[2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36] 股东权利 -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2]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3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范围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2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7] - 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股东名册验证股东资格,会议主持人宣布相关信息前登记终止[31]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44]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对提案修改,否则视为新提案[4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5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56]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 2 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58] - 本规则所称市值为交易前 10 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60]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63]
交控科技(688015) -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