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微科技(688690)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纳微科技纳微科技(SH:688690)2025-10-28 17:2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3]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为高级管理人员[16]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18] 交易与担保决策 - 特定交易需董事会决定,交易相关指标占比10% - 50%[7] - 关联交易30万以上(自然人)或300万以上且占比0.1%以上(法人)由董事会决定,3000万以上且占比1%以上提交股东会[9]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提案与会议 -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等可提议案,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临时议案[20]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8]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29]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31]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两日发书面通知[33]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9]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2名董事[43] - 董事发言原则上不超10分钟[45] 表决与决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有额外要求[50]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过半数通过[52]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52]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66]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解释[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