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股份变动公告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除特定情况)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7]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1]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可转让股份额度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登记结算公司按25%计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4] -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即为持有股份数[1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当年可转让25%[14] - 公司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5] 其他股份规定 - 董事和高管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次年计算基数[15] - 董事和高管离任应书面委托公司申报离任信息并办股份加锁解锁事宜[15] - 董事和高管拟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需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6]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16] - 董事和高管因离婚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持续共同遵守制度规定[18] - 董事和高管首次增持前拟提前披露增持计划,参照相关规定执行[18]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公司可按规定追究责任并记录处理情况[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24]
晶华新材(603683) - 晶华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