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浦(6885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思瑞浦思瑞浦(SH:688536)2025-10-28 17:27

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不得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2]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5]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收益归公司所有[5] 股份转让 - 任职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6]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6]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6]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高管应在相关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0]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2] - 减持计划含拟减持数量、来源等内容[13] - 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同步披露进展及关联性[12]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在规定时间报告并公告[12]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二日内披露[14] - 股份及衍生品种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4]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按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5]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违规持有、买卖及未及时申报,证券部门处罚,公司视情节追责[17]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执行,抵触时以修订后规定为准[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施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