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多项职责,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10]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就审计费用提建议[12][13]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3]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4][15]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6] - 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督促整改与追责[2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并随时召开会议[19]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成员与会议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20] - 会议记录等相关会议资料由公司保存,期限至少十年[20] 审计委员会其他权力 -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2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1] - 可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向法院提起诉讼[23] - 与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或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3] 费用承担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7]
世运电路(6039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