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SH:601199)2025-10-28 17:33

第一章 总则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 2025 年 10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充分地收集、整理与信息披露相关的重大信息,确保及时、 准确、完整、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 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发生较大影响的情况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 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