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依照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提供 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或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按照约定 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对外担保的方式一般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四 种。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 汇票、保函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对外担保。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企业提供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