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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SH:601199)2025-10-28 17:3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经2025年10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