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制度
战略与ESG委员会制度 - 工作制度于2025年10月28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 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五日通知[1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3]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