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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斯(688178)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万德斯万德斯(SH:688178)2025-10-28 17:33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PARTNERS 二律师事务所 江 苏 世 纪 同 仁 律 师 事 务 所 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 座 4 层 邮编:210019 电话: +86 25-83304480 传真: +86 25-83329335 l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决定于 2025年 10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南京万德斯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