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年10月28日会议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公司章程》修订中“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和“监事”表述[3]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 - 公司修订和制定28项部分治理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4][5] 股份与财务资助 - 公司设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2000万股[9] - 已发行股份数为188,680,742股,均为普通股[9] - 面额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9]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9] 人员任职与股份转让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0]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10]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1]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6] 股东会召开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8] 董事选举与任职 - 董事会换届选举或补选非职工代表董事时,合并或单独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22]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表决时,特定公司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设董事长一人[25]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5] 关联交易与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27]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27]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8]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1] 报告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32] 利润分配与资本变动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3] -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需详细披露[33]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15日内成立清算组[36]
交控科技(688015) -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