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00006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深圳华强深圳华强(SZ:000062)2025-10-28 17:37

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27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1] - 修订《公司章程》后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2025年10月27日董事会制定/修订16项制度,除《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外其余自审议通过生效[4] 股份情况 - 公司发起人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时持股80,000,000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45,909,322股,均为普通股,发起人股份占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0.76%[10]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总股本的0.1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总股本的99.87%[1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自行诉讼[1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16] - 特定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2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3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4]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36]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决定聘任或解聘[36]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自身也担责[3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0]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等条件[41]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3个连续会计年度累计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42][45] 其他事项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天通知,事务所可向股东大会陈述意见[4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