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水泥(中国)(00743) - 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最少由三名成员组成,过半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位不同性别董事[1] 会议规则 - 处理事务法定成员两人,决议须出席成员过半数票数通过[1] - 最少每年于股东周年大会前举行一次,必要时召开[2] - 会议通告提前14日送达,文件提前3日送交[3] 职责与汇报 - 每年至少检讨一次董事会架构等情况并披露结果[4] - 主席或成员出席股东大会答问,主席会后向董事会汇报[4][7] 授权与更新 - 获授权索取资料,必要时可寻求外界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承担[7] - 参考港交所规则更新职权范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