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6] - 审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8] - 审议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8]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8] - 审议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8]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8] 股东会召开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8] - 董事人数不足5人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8] - 董事会工作报告、拟定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29] - 股东(含代理人)以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29]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普通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32] 其他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人数不得超拟选举或变更的相应董事人数[34][35]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在30%以上以及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6]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具体方案[3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或章程,或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3]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45]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
世运电路(603920) - 世运电路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