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25 年 10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 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窗口期交易、限售期出售股票、减持比例 等禁止或限制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 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