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江南水务(601199) - 江南水务内部审计制度
江南水务江南水务(SH:601199)2025-10-28 17:39

内部审计制度 - 内部审计制度经2025年10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且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7] 审计中心职责与权限 - 审计中心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审计委员会[12] - 公司赋予审计中心要求报送资料、检查文件、参加重要会议等权限[13] - 审计中心可对严重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行为临时制止并报告管理层[14] 审计工作流程 - 审计中心年初拟定年度审计计划,报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施[19] - 审计中心实施审计三日前下达审计通知书[20] - 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审计报告[26] 报告提交与反馈 - 审计中心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审计中心自接到审计委员会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27] - 审计中心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上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7] 审计内容与范围 -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包括会计报表、内控制度、特殊目的审计[15]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31] - 审计中心对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32][33][34][35] 特定事项审计 - 审计中心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36] - 审计中心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37] 评价报告相关 - 审计中心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1] - 公司根据审计中心等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0]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41] 奖惩机制 - 公司建立审计中心激励与约束机制,奖励有功人员[43] - 对违反法纪、规章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43][45][4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