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长光电(3014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董不超六年[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职责权限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审计和内控[2]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0] 内部审计部工作 - 为审计委员会决策做前期准备,提供资料[13] - 成员可列席会议,必要时邀请董事、高管[19] 其他 - 必要时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9]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9]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