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长光电(30142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小组设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董不超六年[4] - 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4]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可电话通知[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现场召开为原则[12] 列席规定 -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可列席,必要时邀董事、高管[15]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