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内容及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募集、上市、收购报告书,定期和临时报告等[7]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8]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披露[10] 业绩预告及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进行业绩预告[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股价异常应披露业绩快报[9] 信息披露渠道及报送 -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在深交所网站和规定媒体发布并置备于公司住所[10] - 公司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江苏证监局[11]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重大事件需按《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标准进行临时信息披露[11] - 重大事件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12] - 公司股本等重大变化应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12] - 证券异常交易需及时了解并披露影响因素[12] 信息披露义务及职责 - 控股股东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 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领导工作[16] - 董事会秘书有多项工作职责,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17][18] - 信息报告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0] 财务报表及报告编制 -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并组织年度财报审计工作[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23] 确认意见及审核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6]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关联信息及自查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8] - 董事会应定期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查[28] 履职记录及保密 -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履职行为书面记录并保存,证券投资部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书面记录并保存[29] - 公司董事等应对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交易[30][31] 投资者沟通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投资者等沟通,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3] 互动易平台信息管理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提问应谨慎、客观,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6]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回复及发布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选择性发布或回复、不宜公开信息等[37]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回复及发布需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不得迎合热点、配合违法违规交易[37][38]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回复及发布审核流程:证券投资部专人收集起草、董秘等审核、专人提交回复[38] 资料保管及查阅 - 董事会秘书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39]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查阅需经董事会秘书同意[39] 子公司信息披露 - 公司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参照本制度执行,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适用规定[40]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相关人员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董秘组织信息披露[40] 违规处罚及制度执行 - 公司相关人员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对责任人进行处罚[41] - 公司未追究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处罚[42] - 本制度与相关法规冲突时按法规执行,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解释修订[44]
波长光电(30142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